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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下課特地跑去書局,買了一本「上帝的黑名單」盧春如(Ruby)寫的
原本想帶去公司看的,沒想到還是忍不住的在家看完了!!
述這是一本描寫美國七大殺人魔的故事,
為什麼會想呢??因為好奇+興趣再加上"想了解殺人魔的心態",
其實這本書不恐怖,而是在陳述事實,
但在看的當中會有很大的壓力,而書中會有插圖,
如果膽小的你在專心看時,可別被圖突然嚇到(因為我就是其中一個,沒錯~我還滿膽小^^)
這本書實際上是在說每個殺人魔的 從小環境.殺人方式.心理,
以及被抓到的自白的用記述的方式寫出,
在他們的觀念中,甚至他們認為:
「這樣做是對的,因為如果我做錯了,上帝會派來的天使應該會來阻止我.....」
並歸納出殺人魔共同的十大原因,
絕大多數為:1.單身、2.高智商、3.出身破碎家庭、4.無法維持固定工作、5.有家族精神病史、
6.為受虐兒、7.對男性權威有心理障礙、8.從小就有精神疾病或暴力傾向、
9.具有反社會人格、10.變態式性幻想……。
你符合了那一項呢??

我想人都是有黑暗的一面,只是你黑暗的一面是否因為某些原因,
而引導出來呢??甚至在於你敢不敢,做不做的一念之間,
如果當你踏錯了一步時,那就真的無法挽回了.
每個人心中都有個天使與惡魔,
但正常的人來說天使都可以戰勝惡魔,
而不正常的人惡魔往往可以操控你的思想~
別被你心中的惡魔打敗了!!



劇情:

看驚悚恐怖片的你,真的知道什麼叫做「恐怖」嗎?

根據統計,美國到目前為止,還有至少五十到六十位尚未緝捕到案的連續殺人魔,
仍然在外持續尋找著獵物……。

殺人魔對於奪走他人生命沒有任何感覺,對他們來說,那就像喝一杯水一樣的簡單。
天生就是有種如吸血鬼必須喝血的衝動。

因為殺人,就像是在玩一種變態的追捕遊戲,喜歡挑釁警方同時也挑戰自己的極限。
越是沒有被抓到,就越覺得刺激……。

1930年,出沒在紐約區的孩童吃人魔,考驗著紐約人對人性的判斷力。
1957年,純樸的威斯康辛州,出現一位喜愛披著人皮,在月光下慢舞的變態殺人魔。
1969年,發生在好萊塢的泰特-拉比安卡「名人慘死案件」震驚全美。
愛看驚悚恐怖片的你,真的知道什麼叫做「恐怖」嗎?
發生在美國最駭人聽聞的七大連續殺人案件
連恐怖大師----希區考克都不禁顫抖的真實兇殺慘案
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,能養成如此人魔性格?

網站:http://www.kingstone.com.tw/Event/0610_agod/page_01.asp?&LID=1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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